多子女家庭买二套房可按首套付首付!南宁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2024-10-01 19:53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凌剑伊)3月22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多子女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南宁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已有一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按首套住房执行,即首付比例为20%;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已有两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按二套住房政策执行,即首付比例为30%。

  据悉,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武鸣区可参照执行。该政策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决策部署,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称,多子女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南宁市中心城区〔含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五象新区(经开区),下同〕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已有一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多子女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南宁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已有两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业内人士解读新政表示,此前在南宁市买房,第三套房是要付全款的。实施新政后,多子女家庭买第三套房可以贷款了。多子女家庭有一套住房,如有贷款,买第二套房也可以按首套房来付首付,进一步降低了购房门槛。◀多子女家庭

  多子女家庭指当前家庭按国家政策已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其中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离婚或再婚家庭通过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载明的有抚养权的子女人数来认定。

  通知明确,住房套数由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当前名下房屋登记信息的查询结果。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为南宁市中心城区,通过继承、受赠等非购买途径取得的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结合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询结果,执行相应的住房信贷政策。

  多子女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南宁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时,住房信贷政策有这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