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间青年人才公寓!开放入住申请!

2024-10-19 02:22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支持工业邻里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发挥青年人才公寓引才聚才的载体和支撑作用,实现聚人才、兴产业、添活力的目标,洛龙区高质量兴建阳光里工业邻里中心青年人才公寓。

  租赁青年人才公寓,一般由青年人才向注册地所在区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机构进行申报,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龄一般应为18周岁至35周岁以内。我区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人员、技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我区全职引进的博士、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二)申请人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1年的劳动合同,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应为洛阳市洛龙区、经开区范围内登记注册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在我区缴纳各项税费的企业。

  阳光里青年人才公寓现有单人间28间,每间面积约19.3㎡,租金为650元/月;双人间共12间,每间面积约27.3㎡,租金为1100元/间/月。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中级职称及以上、技师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长三年的单人间居住。

  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生的可申请最长三年的双人间居住。

  参照市场化运营模式,采取租补分离方式运行,入住房屋租金应由承租人全额缴纳,承租后可依据人才住房补贴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租房补贴,由龙合公司及所在单位配合人才准备申请所需材料,相关部门做好支持保障。租房补贴具体标准将依照洛阳市最新的规定执行。

  房源申请依“自愿申报、服从分配、非变不调”原则开展。入住期间认定为更高类别人才的,经审查确实符合租住条件的,在下一次统筹安排入住时,可按新标准分配住房。

  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至7日接受公寓入住申请,期间如有节假日则自动向后顺延相应数量工作日。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根据自身需求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均符合入住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由最具优势的一方申请。

  (二)单位初审。用人单位按照青年人才公寓申请标准,受理本单位符合入住条件的申请人资料,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核对校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信息、租赁需求等由用人单位汇总后,向龙合公司提交相关材料。

  (三)资料审核。龙合公司应根据递交材料顺序按照本季度可申请房源数量的1:1.2比例收集申请资料,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料审核期间,如有不符合条件者,按资料收集顺序进行递补;如无,递补名额作废。龙合公司应根据资料审核结果确定入住人员名单,并在区政府网站、洛龙人才E家等渠道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开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入住人员名单应于每季度公示结束后主动反馈至洛龙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四)分配入住。龙合公司对符合公寓入住条件的对象、类别、数量,按照学历优先兼顾职称(职业技能)、先来后到、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确定入住对象及配租,办理入住手续。

  3.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须提供市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等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高级职称人员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高级技师需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申请对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士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申请对象结婚证;经本人签字按手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婚姻承诺书(附件3);

  5.申请对象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

  6.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用人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近6个月纳税证明;

  合同签订。青年人才公寓由租住人与运营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应载明各方主体相关情况、入住人员信息、房屋坐落和面积、设施状况、租赁期限及用途、租金及支付方式、房屋押金、租赁期间相关费用、房屋使用及修缮、合同变更和解除、停止租赁、房屋腾退及验收、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

  补贴申领。承租人需要申请洛阳市、洛龙区关于租购房等普惠性政策的,龙合公司等部门应积极配合承租人做好政策申请所需各项材料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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